读《儿童艺术教育创新论》有感
●郭声健
近日有幸拜读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张卫民老师专著《儿童艺术教育创新论》一书,感受颇多,特撰小文。
两年前,张老师成功申报全国艺术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儿童艺术教育创新研究》。记得我在开题报告上会所做的课题学术鉴定中说过:课题顺利立项,表明研究者具备深厚的研究功底、敏锐的研究意识和扎实的研究作风;我对该课题的总的评价是:学术价值高、研究力量强、工作计划实、预期成果精。如果说当时说这些话多少还有些鼓励的成分,那么,两年后当我看到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儿童艺术教育创新论》时所感到的那份惊讶与欣喜,则是真真切切发自内心的。
在我国,长期以来艺术教育(尤其是儿童艺术教育)的理论研究不受重视,研究起点低、基础差,往往只停留于对艺术教育具体学科的某些局部问题作浅层次探讨的水平。像“艺术教育创新”这样的体现艺术教育本质特点与永恒追求、昭示艺术教育改革动态和发展方向的宏观课题,迄今为止还很难见到有人系统研究。因此,可以说,《儿童艺术教育创新论》的出版,填补了我国艺术教育理论著作中的一项空白,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艺术教育理论的研究进程。
创新是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主题,21世纪的中国、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入世后的中国,更是呼唤创新、亟待创新。要创新,就要求主体必须具备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而这种创新素质的培养,主要有赖于创新教育,有赖于教育创新。艺术是艺术家创造性活动的结晶,是人类最典型的创新活动产品,自然具有很高的创新价值。因此,艺术教育是整个教育中最具有创新教育潜力的教育,也是最有可能、最能有效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育,甚至可以说,艺术教育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创新教育。然而,艺术教育在创新方面所具有的这一得天独厚的潜在优势能否变成现实,将取决于艺术教育的具体实施是否真正体现了艺术教育的创新本质。正如《儿童艺术教育创新论》一书中所指出的,当前我国儿童艺术教育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教育观念、教育内容形式、教育管理评价机制等诸多方面,如果艺术教育依然因循守旧,不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那么通过艺术教育培养儿童创新素质只会是一句空话。而且事实表明,我国儿童艺术教育也已经到了非创新不可的境地。否则,艺术教育将无法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也无法真正确立自身在整个教育中的地位和拓展自身的生存空间。因此,实现艺术教育培养创新素质的前提是:艺术教育自身首先必须创新。
基于上述认识,《儿童艺术教育创新论》一书十分敏锐而深刻地把“创新”作为全书理论构架的逻辑起点,科学界定了儿童艺术教育创新的基本概念,诠释了儿童艺术教育创新的基本原理,论证了当代儿童艺术教育范式革命的要义,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阐释了儿童艺术教育目标和观念、体制和结构、内容和方法、管理和评价的创新,以及儿童艺术教育创新的文化导向和创新型教师的培养等系列问题。可以说,该书既有教育理论上的创新,又有教育实践中的创新;既有教育观念上的创新,又有教育行为上的创新。
正如该书后记中所说的,作者是以创新的精神来研究儿童艺术教育创新的问题。我想还应该进一步说,该专著也是作者多年来潜心研究儿童艺术教育创新问题的一个创新成果,全书无不处处闪耀着创新的火花。相信它对所有从事和关心儿童艺术教育事业并有志于儿童艺术教育创新的同志都会有一定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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